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银川开幕。 钱友辉 摄
崔波说,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号角。宁夏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新征程。一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全国政协的有力指导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团结引导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聚焦中心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年度协商计划,全面深入做好总结,扎实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届末之年成为了奋进之年、收获之年。
崔波说,过去五年,是宁夏政协事业开拓奋进、创新发展的五年。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大力支持政协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做了一系列既打基础利长远,又具实效性开创性的工作,展现了新面貌、干出了新样子。五年来,常委会扎实有效推进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推动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融入各项履职活动中,切实做到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一体设计、一体实现。精心选定协商内容,不断丰富协商形式,着力提升协商质量,注重培育协商文化,推动协商履职成效更加明显。着力在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夯实履职基础、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履职实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走出了坚实的履职脚步。
崔波在报告中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他说,要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上探索创新;在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上积极实践;在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上持续用力;在更好履行职能、拓宽联系渠道上求实求新;在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上寻求突破。
会议听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完)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