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春运错峰有序出行******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1月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在交通运输部召开2023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调度部署各省(区、市)春运工作准备情况,指导各地统筹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顺畅出行,确保交通物流畅通有序。
会议强调,2023年春运是一场大考,面临客流大幅增长、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任务繁重、从业人员感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压力,做好春运工作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挑战性前所未有。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落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任务安排,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议指出,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运输组织是核心,交通物流畅通是基础,疫情防控是关键,安全生产是底线,群众满意是根本,组织领导是保证。一要在运输组织上狠下功夫,引导公众理性错峰出行,保障自驾车有序出行,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做好大客流疏解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二要在畅通高效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邮政快递末端服务保障,全力保障医药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稳定有序。三要在科学精准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优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全力防范应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四要在防范应对上狠下功夫,强化思想准备、设施设备准备、人员准备,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全力确保春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五要在用心服务上狠下功夫,提升旅客全流程出行体验,着力加强重点群体服务,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舒心满意。六要在凝心聚力上狠下功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属地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力以赴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